2024-01-20 09:34:04來源:魔方格
摘要:資產負債表項目有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資產負債表根據不同的欄次有不同的計算公式:貨幣資金=(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總賬余額。
【資料圖】
資產負債表根據不同的欄次有不同的計算公式:
1、貨幣資金=(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總賬余額
2、應收賬款= “應收賬款”明細賬借方余額+“預收賬款”明細賬借方余額-“壞賬準備”余額
3、預收款項= “預收賬款”明細賬貸方余額+“應收賬款”明細賬貸方余額
4、應付賬款=“應付賬款”明細賬貸方余額+“預付賬款”明細賬貸方余額
5、預付賬款= “預付賬款”明細賬借方余額+“應付賬款”明細賬借方余額
6、存貨=所有存貨類總賬余額合計+“生產成本”總賬余額-“存貨跌價準備”總賬余額
7、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總賬余額-“累計折舊”總賬余額-“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總賬余額
8、無形資產=“無形資產”總賬余額-“累計攤銷”總賬余額-“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總賬余額
9、長期股權投資=“長期股權投資”總賬余額-“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總賬余額
10、長期借款=“長期借款”總賬余額-明細賬中1年內到期的“長期借款”
11、長期待攤費用=“長期待攤費用”總賬余額-明細賬中1年內“長期待攤費用”
12、未分配利潤=(本年利潤+利潤分配)總賬余額
資產負債表項目有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1、資產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包括:貨幣資金、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款項、其他應收款、存貨、合同資產、持有待售資產和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等。
非流動資產包括:債權投資、其他債權投資、長期應收款、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其他非流動金融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開發支出、長期待攤費用、遞延所得稅資產以及其他非流動資產等。
2、負債分為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負債、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款項、合同負債、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其他應付款、持有待售負債、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等。
非流動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預計負債、遞延收益、遞延所得稅負債和其他非流動負債等。
3、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或股本)、其他權益工具、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其他綜合收益和未分配利潤。
資產負債表的結構
我國企業的資產負債表采用賬戶式結構,分為左右兩方,左方為資產項目,大體按資產的流動性大小排列,流動性大的資產如“貨幣資金”“交易性金融資產”等排在前面,流動性小的資產如“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等排在后面。右方為負債及所有者權益項目,一般按要求清償時間的先后順序排列,“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等需要在一年以內或者長于一年的一個正常營業周期內償還的流動負債排在前面,“長期借款”等在一年以上才需償還的非流動負債排在中間,在企業清算之前不需要償還的所有者權益項目排在后面。
資產負債表項目的填列說明
1.資產項目的填列說明
(1)“貨幣資金”項目,反映企業期末持有的庫存現金、銀行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外埠存款等的合計數。本項目應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科目期末余額的合計數填列。
(2)“交易性金融資產”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企業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以及企業持有的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期末賬面價值。該項目應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的相關明細科目期末余額分析填列。自資產負債表日起超過一年到期且預期持有超過一年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非流動金融資產的期末賬面價值,在“其他非流動金融資產”項目反映。
(3)“應收票據”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以攤余成本計量的、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等收到的商業匯票,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該項目應根據“應收票據”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壞賬準備”科目中相關壞賬準備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分析填列。
(4)“應收賬款”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以攤余成本計量的、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應收取的款項。該項目應根據“應收賬款”科目和“預收賬款”科目所屬相關明細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合計數,減去“壞賬準備”科目中相關壞賬準備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分析填列。
(5)“應收款項融資”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應收票據和應收賬款等。
(6)“預付款項”項目,反映企業按照購貨合同規定預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等。本項目應根據“預付賬款”和“應付賬款”科目所屬相關明細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合計數,減去有關“壞賬準備”科目的期末余額后的凈額填列。如“預付賬款”科目所屬明細科目期末為貸方余額的,應在資產負債表“應付賬款”項目內填列。
(7)“其他應收款”項目,應根據“應收利息”“應收股利”和“其他應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合計數,減去“壞賬準備”科目中相關壞賬準備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填列。其中的“應收利息”僅反映相關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資產負債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基于實際利率法計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應包含在相應金融工具的賬面余額中。
(8)“存貨”項目,反映企業期末在庫、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種存貨的可變現凈值或成本(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本項目應根據“材料采購”“原材料”“庫存商品”“周轉材料”“委托加工物資”“生產成本”“受托代銷商品”“發出商品”等科目的期末余額合計數,減去“受托代銷商品款”“存貨跌價準備”科目期末余額后的凈額填列。材料采用計劃成本核算,以及庫存商品采用計劃成本核算或售價核算的企業,還應按加或減材料成本差異、商品進銷差價后的金額填列。
(9)“合同資產”項目,反映企業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2018)的相關規定,根據本企業履行履約義務與客戶付款之間的關系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的合同資產。該項目應根據“合同資產”科目的相關明細科目期末余額分析填列。
(10)“持有待售資產”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的非流動資產及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的處置組中的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的期末賬面價值。該項目應根據“持有待售資產”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持有待售資產減值準備”科目的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填列。
(11)“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項目,反映企業預計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變現的非流動資產。本項目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余額分析填列。
(12)“債權投資”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企業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長期債權投資的期末賬面價值。該項目應根據“債權投資”科目的相關明細科目期末余額,減去“債權投資減值準備”科目中相關減值準備的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分析填列。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權投資的期末賬面價值,在“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項目反映。企業購入的以攤余成本計量的一年內到期的債權投資的期末賬面價值,在“其他流動資產”項目反映。
(13)“其他債權投資”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企業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長期債權投資的期末賬面價值。該項目應根據“其他債權投資”科目的相關明細科目期末余額分析填列。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權投資的期末賬面價值,在“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項目反映。企業購入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一年內到期的債權投資的期末賬面價值,在“其他流動資產”項目反映。
(14)“長期應收款”項目,反映企業租賃產生的應收款項和采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產生的應收款項。本項目應根據“長期應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相應的“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和“壞賬準備”科目所屬相關明細科目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填列。
(15)“長期股權投資”項目,反映投資方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重大影響的權益性投資,以及對其合營企業的權益性投資。本項目應根據“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科目的期末余額后的凈額填列。
(16)“其他權益工具投資”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的期末賬面價值。該項目應根據“其他權益工具投資”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7)“固定資產”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企業固定資產的期末賬面價值和企業尚未清理完畢的固定資產清理凈損益。該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累計折舊”和“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的期末余額后的金額,以及“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8)“在建工程”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企業尚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在建工程的期末賬面價值和企業為在建工程準備的各種物資的期末賬面價值。該項目應根據“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科目的期末余額后的金額,以及“工程物資”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工程物資減值準備”科目的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填列。
(19)“使用權資產”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承租人企業持有的使用權資產的期末賬面價值。該項目應根據“使用權資產”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使用權資產累計折舊”和“使用權資產減值準備”科目的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填列。
(20)“無形資產”項目,反映企業持有的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的成本減去累計攤銷和減值準備后的凈值。本項目應根據“無形資產”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累計攤銷”和“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期末余額后的凈額填列。
(21)“開發支出”項目,反映企業開發無形資產過程中能夠資本化形成無形資產成本的支出部分。該項目應當根據“研發支出”科目中所屬的“資本化支出”明細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22)“長期待攤費用”項目,反映企業已經發生但應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負擔的分攤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項費用。本項目應根據“長期待攤費用”科目的期末余額分析填列。長期待攤費用的攤銷年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預計在一年內(含一年)進行攤銷的部分,不得歸類為流動資產,仍在各該非流動資產項目中填列,不轉入“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項目。
(23)“遞延所得稅資產”項目,反映企業根據所得稅準則確認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產生的所得稅資產。該項目應根據“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4)“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反映企業除上述非流動資產以外的其他非流動資產。本項目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負債項目的填列說明
(1)“短期借款”項目,反映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種借款。該項目應根據“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交易性金融負債”項目,反映企業資產負債表日承擔的交易性金融負債,以及企業持有的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的期末賬面價值。該項目應根據“交易性金融負債”科目的相關明細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3)“應付票據”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以攤余成本計量的、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服務等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該項目應根據“應付票據”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4)“應付賬款”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以攤余成本計量的、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服務等經營活動應支付的款項。該項目應根據“應付賬款”和“預付賬款”科目所屬的相關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合計數填列。
(5)“預收款項”項目,應根據“預收賬款”和“應收賬款”科目所屬各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合計數填列。如“預收賬款”科目所屬明細科目期末為借方余額的,應在資產負債表“應收賬款”項目內填列。
(6)“合同負債”項目,反映企業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2018)的相關規定,根據本企業履行履約義務與客戶付款之間的關系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的合同負債。該項目應根據“合同負債”的相關明細科目期末余額分析填列。
(7)“應付職工薪酬”項目,反映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該項目應根據“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所屬各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分析填列。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也在本項目列示。
(8)“應交稅費”項目,反映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企業所得稅等。企業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也通過本項目列示。企業所交納的稅金不需要預計應交數的,如印花稅、耕地占用稅等,不在本項目列示。該項目應根據“應交稅費”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列,如“應交稅費”科目期末為借方余額,應以“-”號填列。
(9)“其他應付款”項目,應根據“應付股利”“應付利息”“其他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合計數填列。其中的“應付利息”僅反映相關金融工具已到期應支付但于資產負債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基于實際利率法計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應包含在相應金融工具的賬面余額中。
(10)“持有待售負債”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處置組中與劃分為持有待售類別的資產直接相關的負債的期末賬面價值。該項目應根據“持有待售負債”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1)“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項目,反映企業非流動負債中將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一年內到期部分的金額,如將于一年內償還的長期借款。本項目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余額分析填列。
(12)“長期借款”項目,反映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項借款。本項目應根據“長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額,扣除“長期借款”科目所屬的明細科目中將在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到期且企業不能自主地將清償義務展期的長期借款后的金額計算填列。
(13)“應付債券”項目,反映企業為籌集長期資金而發行的債券本金(和利息)。該項目應根據“應付債券”總賬科目余額扣除“應付債券”科目所屬的明細科目中將在一年內到期且企業不能自主的將清償義務展期的應付債券后的金額計算填列。
(14)“租賃負債”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承租人企業尚未支付的租賃付款額的期末賬面價值。該項目應根據“租賃負債”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到期應予以清償的租賃負債的期末賬面價值,在“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項目反映。
(15)“長期應付款”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企業除長期借款和應付債券以外的其他各種長期應付款項的期末賬面價值。該項目應根據“長期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相關的“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的期末余額后的金額,以及“專項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6)“預計負債”項目,反映企業根據或有事項等相關準則確認的各項預計負債,包括對外提供擔保、未決訴訟、產品質量保證、重組義務以及固定資產和礦區權益棄置義務等產生的預計負債。該項目應根據“預計負債”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企業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2018)的相關規定,對貸款承諾等項目計提的損失準備,應當在本項目中填列。
(17)“遞延收益”項目,反映尚待確認的收入或收益。該項目核算包括企業根據政府補助準則確認的應在以后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金額、售后租回形成融資租賃的售價與資產賬面價值差額等其他遞延性收入。本項目應根據“遞延收益”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本項目中攤銷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預計在一年內(含一年)進行攤銷的部分,不得歸類為流動負債,仍在該項目中填列,不轉入“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項目。
(18)“遞延所得稅負債”項目,反映企業根據所得稅準則確認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產生的所得稅負債。該項目應根據“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9)“其他非流動負債”項目,反映企業除上述非流動負債以外的其他非流動負債。本項目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將于一年內(含一年)到期償還數后的余額分析填列。非流動負債各項目中將于一年內(含一年)到期的非流動負債,應在“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項目內反映。
3.所有者權益項目的填列說明
(1)“實收資本(或股本)”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企業各投資者實際投入的資本(或股本)總額。該項目應根據“實收資本(或股本)”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其他權益工具”項目,反映資產負債表日企業發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類為權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期末賬面價值。對于資產負債表日企業發行的金融工具,分類為金融負債的,應在“應付債券”項目填列,對于優先股和永續債,還應在“應付債券”項目下的“優先股”項目和“永續債”項目分別填列;分類為權益工具的,應在“其他權益工具”項目填列,對于優先股和永續債,還應在“其他權益工具”項目下的“優先股”項目和“永續債”項目分別填列。
(3)“資本公積”項目,反映企業收到的投資者出資超出其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占的份額以及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等。該項目應根據“資本公積”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4)“其他綜合收益”項目,應根據“其他綜合收益”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5)“專項儲備”項目,反映高危行業企業按國家規定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的期末賬面價值。該項目應根據“專項儲備”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6)“盈余公積”項目,應根據“盈余公積”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7)“未分配利潤”項目,應根據“本年利潤”科目和“利潤分配”科目的余額計算填列。未彌補的虧損在本項目內以“-”號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