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9-10-25 13:34:17來源:魔方格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這四科對考生的掌握要求:
藥學專業知識(一)
這部分的知識內容是藥學學科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執業藥師的執業技能的基礎,體現了藥師知識素養和業務水準。
藥學專業知識(二)
這部分內容是執業藥師執業能力的基礎和核心,直接反映執業藥師核心知識和能力要求。
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主要反映執業藥師理論聯系實際、有效開展藥學服務的綜合知識與技能的要求。
藥事管理與法規
要求重點掌握藥學實踐中與合法執業直接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并能夠理解國家醫藥衛生政策的具體要求。
從要求中我們可以看出
藥一是水準
藥二是基礎
藥綜是技能
法規是規定
這樣我們就能得出邏輯:
首先打下基礎(先復習藥二)
掌握藥用機制及治療方面的選藥,為之后的學習打下基礎(特別是針對基礎差的學員)
再抓穩技能(再復習藥綜)
掌握處方調劑、處方審核、藥學計算、開展用藥咨詢、特殊人群用藥等藥學實踐工作所需的綜合知識與技能
然后提升水準(然后復習藥一)
這一科目前來說是較難的,需要在藥二和藥綜的基礎上加以理解記憶,掌握從事藥品質量監管和藥學服務工作所必備的專業知識。
較后服從規定(較后復習法規)
因為2019執業藥師考試大綱公告確定法規的大綱會進行變動,所以法規留在較后進行復習。
因此,復習順序是:藥二 - 藥綜 - 藥一 - 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