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9-11-06 11:48:18來源:魔方格
消防工程師簡介
日常生活中我們對消防并不陌生,街道上偶爾也會遇見響著警報聲的消防車經過。什么是消防?"消防"的概念即消除防患(即預防和解決人們在生活、工作、學習過程中遇到的人為與自然、偶然災害的總稱)。狹義的理解就是人們常識的撲滅火災的意思。
由于消防安全的性質十分重要,在國家的大力推動下,各具有消防資歷的企業也愈加重視,相關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我國目前的消防隊伍,是以公安現役消防隊伍為主體,地方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和企事業專職消防隊伍為補充,其它多種形式消防力量并存的消防保衛力量體系,并且根據消防制定了專門的法律和法規,由此可見,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消防工作是一項社會性很強的工作,只有依靠全社會的力量,在全社會成員的關心、重視、支持、參與下才能搞好。消防工作具的社會性;消防管理應滲透到人類生豐收的一切領域之中,從而決定了消防工作的社會性;消防安全管理涉及到各行各業,乃至千家萬戶,在生產的工作和生活過程中,人們對消防安全管理稍有疏漏,對生產一時失神、失控、失誤,就有可能釀成火災,這就決定了消防工作的經常性;縱觀多年來火災事故教訓,盡管致災原因復雜,但可以看出絕大多數火災乃源于一人一事一時之誤,這使我們進一步明確了一條真理,只有廣在人民群眾的積極參與,才能控制、消除火災事故的發生,這又決定了消防工作的群眾性。
消防工作需求面十分廣泛。各行各業,凡有重要消防責任的單位和相關中介機構,均需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工程師。
消防師注冊屬于公安部消防部門主管,消防工程師職業定義:掌握火災基本理論,具備火災監控系統和常用滅火系統的設計、施工、運行、調試維護技能的高級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從事的主要工作包括:火災監控系統和常用滅火系統的設計、施工、運行、調試、維護。
消防工程師有良好的發展前景。首批認定我國一級僅有150人,2015年是消防工程師的第一個正式考試年度。行業人才短缺,加上職業證書的專業性強,職業對口程度高,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政策一經推出,消防領域新政策的出臺,執業證書將成為剛性需求。行業持證專才的缺口巨大,越早取證,越早受益。隨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聯合下發了三份關于注冊消防工程師的政策通知,標志著我國社會消防專業技術職業資格的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正式建立。該政策法規的實施,將進一步健全消防體系,有力促進消防行業的職業化、規范化,也將引導更多社會技術人員加入注冊消防工程師的隊伍中。未來幾年,消防工程師將成為行業新貴,迎來人才需求旺季。一級消防工程師跟一級建造師不沖突!
根據公安消防局介紹,未來3-5年我國需要近50萬注冊消防工程師,并將全國取締臨時注冊消防工程師,而注冊消防工程師是較重要的企業考量標準,企業規模越大注冊對消防工程師需求越大。
消防工程師含金量十分高,對項目消防設施的設計評估、投入使用和安全運營有否決權;公安部主管并蓋章,證書有強制性,在一般經營者眼中基本等同于武警證;一級合格后可聘為工程師,同時作為消防高級工程師考評的主要依據之一。
注冊成為一級消防工程師的報名條件:工程類專業大專畢業滿7年,本科5年,非工程類專業大專畢業工作滿8年,本科6年。
每年8月底9月初左右報名,考試時間11月中旬。需要考3門,分別是《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和《消防安全技術實務》。
一級消防工程師證書全國通用,發證部門為公安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發證。
一級消防工程師125個考試點
建筑物的耐火等級
1、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分為四級,一二類三四類。
2、節點縫隙或金屬承重構件節點的外露部位,應做防火保護層。
3、一二級較大防火分區的長度 250米。較大允許建筑面積 2500平方米。
4、對于地下房間、無窗房間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間,以及超過 20m且無自然排煙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 然通風、但長度超過 40m的疏散內走道,應設機械排煙設施。
5、建筑高度超過 32米,應設機械排煙設施。內走廊超過 20米,并設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風設施,應設機 械排煙設施。面積超過 100平方米,應設機械排煙設施。通風和空調系統應設置排煙系統,應設機械排煙設施
建筑的防火分區、防火間距及疏散出口
6、建筑物內如設有上下層相連通的走馬廊、自動扶梯等開口部位時,應按上、下連通層作為一個防火分區。
7、地下、半地下建筑內的防火分區間應采用防火墻分隔,每個防火分區的建筑面積不應大于500㎡。
8、當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每個防火分區的較大允許建筑面積可增加到1000㎡按該局部面積的一倍計算。
9、民用建筑的防火間距:6-9米。
10、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數目不應少于兩個。
11、九層及九層以下,建筑面積不超過 500㎡的塔式住宅,可設一個樓梯。
12、高層建筑安全處口或疏散口必須設置兩個安全出口。
13、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應分散布置。建筑中相鄰 2個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較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 離不應小于 5.0m。
14、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間門至較近的外部出口或封閉樓梯間的距離:一級二級 25米,環形通道 22米。 設有自動噴水系統的建筑疏散距離可增加 25%。
15、樓梯間的首層應設置直接對外的出口,當層數不超過四層時,可將對外出口設置在離樓梯間不超過 15m 處。
16、太平門應為推閂式外開門。
17、變壓器室與配電室之間的隔墻,應設防火墻。鍋爐房、變壓器室應設置在首層靠外墻的部位,并應在外 墻上開門。首層外墻開口部位的上方應設置寬度不小于 1.00m的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50m的窗戶。
室外消防栓系統
18、消防車道穿過建筑物的門洞時,其凈高和凈寬不應小于 4m;門垛之間的凈寬不應小于 3.5m。
19、建筑物內的管道井、電纜井應每隔 2~3層在樓板處用耐火極限不低于 0.50h的不燃燒體封隔,其井壁 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 1.00h的不燃燒體。井壁上的檢查門應采用丙級防火門。
20、電梯井和電梯機房的墻壁等均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 1h的非燃燒體。高層工業建筑的室內電梯井和電梯 機房的墻壁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 2.5h的非燃燒體。
21、疏散樓梯欄桿扶手的高度不應小于 1.1m,其他建筑的室外,其傾斜角可不大于 600,凈寬可不小于 80c m,且每級離扶手 25cm處的踏步深度超過 22cm時可不受此限。
22、消防用水可由給水管網、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給。
23、室外消火栓水槍的充實水柱仍不小于 10m(從地面算起)。
24、民用建筑室外消防栓的用水量應增加 30L/S25、20。按建筑面積計算。
25、環狀管網的輸水干管及向環狀管網輸水的輸水管均不應少于兩條。
26、環狀管道應用閥門分成若干獨立段,每段內消火栓的數量不宜超過 5個。室外消防給水管道的較小直徑 不應小于 100mm。
27、室外消火栓應沿道路設置,道路寬度超過 60m。時,宜在道路兩邊設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28、消火栓距路邊不應超過 2m,距房屋外墻不宜小于 5m。
29、室外消火栓的間距不應超過 120m。室外消火栓的保護半徑不應超過 150m。
30、每個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應按 10~15L/s計算;水泵結合器的用水量 10L/S-15L/S。
31、高層建筑的消防栓充實水柱不小于 10米-13米。
32、室外地上式消火栓應有一個直徑為 150mm或 100mm和兩個直徑為 65mm的栓口。
33、消防水池應滿足自動噴水滅火延續時間按 1h計算。
34、消防水池一類 18立方米。住宅一類建筑 12立方米。
35、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保護半徑不應大于 150m。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設取水口,其取水口 與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離不宜小于 15m。
室內消防栓系統
36、民用建筑用水量室內消火栓一般 20L/S,布置不小于 4個。室內消防栓用水量:建筑高度大于 50米 10 L/S超高層建筑 30L/S。
37、室內消火栓超過 10個且室內消防用水量大于 15L/s時,室內消防給水管道至少應有兩條進水管與室外 環狀管網連接,并應將室內管道連成環狀或將進水管與室外管道連成環狀。當環狀管網的一條進水管發生事故時, 其余的進水管應仍能供應全部用水量。
38、高層工業建筑室內消防豎管應成環狀,且管道的直徑不應小于 100mm。
39、室內消防給水管道應用閥門分成若干獨立段。
40、室內消火栓的布置,應增加有兩支水槍的充實水柱同時到達室內任何部位。兩個消防水栓的距離不應超 過 25米,水槍的充實水柱不應小于 13m水柱。
41、室內消火栓栓口處的靜水壓力應不超過 80m水柱,如超過 80m水柱時,應采用分區給水系統。消火栓 栓口處的出水壓力超過 50m水柱時,應有減壓設施。
42、消防電梯前室應設室內消火栓,栓口離地面高度為 1.1m。
43、同層消防栓距離不超過 30米,栓口距地面 1.1米,栓口為 DN65,水龍帶不小于 25米,水龍口 20毫 米。
44、應儲存 10min的消防用水量。當室內消防用水量不超過 25L/s,經計算水箱消防儲水量超過 12時, 仍可采用 12;當室內消防用水量超過 25L/s,經計算水箱消防儲水量超過 18,仍可采用 18。
自動噴水系統消防噴林系統的類型
45、面積大于 500㎡的地下商店應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46、自動噴林系統的組成:報警閥、控制閥、水力警鈴、系統檢驗裝置、壓力表、啟閉指示裝置。并設有水 流指示器、壓力開關、輔助電動報警裝置組成。
47、報警閥安裝距地面 1.2米。
48、每個報警閥控制的噴淋頭濕式或預作用噴淋頭不超過 800個。干式有排氣裝置的 50個,干式無排氣裝 置的 250個。
49、消防支管的管徑不小于 25。每個消防支管較多能代 8個噴淋頭。
消防水泵
50、一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應少于兩條。高層建筑設有防超壓措施。
51、消防水泵房應有不少于兩條的出水管直接與環狀管網連接。
52、固定消防水泵應設有備用泵,其工作能力不應小于一臺主要泵。
53、消防水泵應增加在火警后 5min內開始工作,并在火場斷電時仍能正常運轉。
各機電專業的消防設計
54、多層建筑和高層工業建筑各層的每個防火分區,當其通風、空氣調節系統均系獨立設置時,則被保護防火分區內的送、回風水平風管與總管的交接處可不設防火閥。
55、火災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可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但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于20min。
56、火災照明應在下列設置封閉樓梯間、防煙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前室。
57、按規定應設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建筑的疏散走道。
58、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較低照度不應低于 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備發電機房的照明支線, 應接在消防配電線路上。
59、散指示標志宜放在太平門的頂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 1m以下的墻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標 志間距不宜大于 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