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8-30 09:26:32來源:魔方格
2021年公路水運工程助理試驗檢測師、試驗檢測師考試時間為10月30、31日。大家在緊張的準備之余,想必對于歷年檢測師考試的報考條件極為關心吧,小編已洞悉大家的心思,今天,就為大家奉上2021年公路水運檢測師報考條件,快來看看吧!
2021年南平公路水運檢測師報考條件
報考公路水運工程助理試驗檢測師、試驗檢測師的人員應符合《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人社部發〔2015〕59號)第十一、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報名條件有關內容說明如下:
(一)學歷學位。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和學位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正規學歷和學位。
(二)學科門類。工學、理學、管理學學科專業門類劃分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
(三)累計工作年限。指報考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當年12月31日。從事非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工作的時間,不計入累計工作年限。
免試條件
(一) 持有2014年及以前核發的試驗檢測工程師證書且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參加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師職業資格考試,可免考《公共基礎》科目。對于免考《公共基礎》科目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專業科目,方可取得相應職業資格書。
(二) 已取得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專業技術人員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報考人員,報名參加相同級別其他專業科目考試,可免考《公共基礎》科目。
考試實行告知承諾制
本次考試繼續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承諾本人已經知曉規定的報考條件、證明義務、證明內容,確保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報考人員須自主完成網上報名和繳費,交通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對報考人員申報的信息進行網上審核(除需要現場復核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再組織現場審核),并按一定比例對本考區考試成績合格人員承諾情況進行抽查核驗。
報考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1號令)進行處理,記入全國交通運輸從業人員信用數據庫(記錄期限為五年),并在信用交通官網和交通職業資格網上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