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1 11:05:49來源:魔方格
隨著社會越來越發達,大家都選擇在網絡上汲取相關知識內容,比如高溫補貼通知范文(高溫補貼范文5篇),為了更好的解答大家的問題,小編也是翻閱整理了相應內容,下面就一起來看一下吧!
(資料圖片)
現在很多公告通知都是電子形式,在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公告通知。公告通知發布有溝通情況的作用,公告通知的應用極為廣泛,可以用來布置工作。我們在撰寫公告通知時要怎么樣才能寫好呢?為此,小編從網絡上為大家精心整理了高溫補貼通知范文(熱門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司各級領導:
??因近期氣溫較高,為更好得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為表示公司對員工的體諒和關懷,為使員工在酷暑期間更好的工作,特向上級領導申請高溫福利補貼:
??方案一:
??1.發放標準
??一線員工: 50元/人
??二、三線員工: 30元/人
??(7月1日前入職,請假未超過3天得臨時工) 15元/人
??2.發放方式:
??以現金方式發放。
??方案二:
??1.發放標準:
??全體員工: 康師傅綠茶1箱/人
??(7月1日前入職,請假未超過3天得臨時工) 15元/人
??2.發放方式:
??以實物方式發放。
??_有限公司 行政部
??20_年8月5日
??1、特高溫補貼:標準為10元/人/出勤日。
??2、高溫補貼:標準為7元/人/出勤日。
??3、高溫崗位作業時間超過日出勤時間的50%以上。
??4、補貼金額在員工月度工資中體現。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企業不能以發放飲料、綠豆等防暑降溫飲料充當高溫補貼。高溫補貼應以現金的形式發放。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
??法律依據: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
??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進行調整的。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的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
??按照規定,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需發放高溫津貼但用人單位沒有發放的,勞動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相關單位將面臨《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所規定的處罰,即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 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罰款。
??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_〕89號)的相關要求,現就做好本市夏季高溫津貼發放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
??對于勞動者工作場所的性質難以確定的特殊情況,企業應結合實際,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發放辦法。
??二、夏季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企業在發放夏季高溫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三、有雇工的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等用人單位參照執行。
??四、本通知自_年6月1日起施行。《關于調整本市企業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的通知》(滬人社綜發〔_〕43號)同時廢止。